2009年6月21日 星期日

避免產生丙烯醯胺 少炸少烘烤、變色油別用


油炸用油使用多久要更換?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副處長謝定宏說,標檢局訂有國家標準,主要透過脂肪酸氧化程度及酸鹼值(PH值),掌握油品是否已有劣變。至於高溫長時間油炸時易產生「丙烯醯胺」,衛生署指出,丙烯醯胺為可能致癌物,目前已知澱粉與高溫加工是生成丙烯醯酸的重要因素,但尚無有效方法避免,世界各國也尚未訂定相關衛生管理標準。

謝定宏說,對一般家庭來說,應避免使用已用過的油脂油炸食物,重複使用食用油時,一定要把油渣撈掉,油放冷後,最好冷藏保存,確保品質,一旦食用油已變色,就不要再使用;對店家來說,定期監測油品中的脂肪酸氧化程度及PH值,是驗檢油品品質最簡單的指標。

謝定宏提醒,應視煎煮炒炸等不同用途,選擇食用油。營養師說,雖然攝取植物油比動物油來得健康,但高溫烹調時,植物油裡不飽和脂肪酸的優點卻會變成致命缺點,生成「反式脂肪」,牛油、豬油等動物油,反而較可耐受高溫,比植物油適合油炸。

台灣大學食品科技研究所所長葉安義指出,細胞實驗與動物實驗都已經證實,丙烯醯胺會引發基因突變,增加人體罹患癌症的機率,對人體具有潛在性危害。他指出,食品中丙烯醯酸含量跟溫度、原料等製程有關,食物烹調超過攝氏一百卅度,就會出現丙烯醯胺,超過一百六十度,會大量出現。

但葉安義說,不只是油炸,高溫烘烤、微波也都可能生成丙烯醯胺,關鍵在於溫度,要減少丙烯醯酸攝取,油炸物最好少吃。葉安義指出,丙烯醯酸為水溶性,大部分都會蒸發掉,不會溶解在油裡,而是存在食品裡,因此,丙烯醯酸不是監測食用油品品質指標,而應該監控油裡的過氧化物質及PH值。

油炸6小時變質 沒一家馬上換
台北縣消保官昨天稽查,發現速食店油炸雞塊、薯條等食品,長時間以高溫持續使用,數日才更換,擔心易產生致癌物。台北縣消保官昨天到麥當勞、肯德基等速食業稽查油炸用油,當場採檢用油,準備送交化驗安全性。

台北縣政府昨天大動作稽查速食業門市炸油品質,主導這次行動的法制局長陳坤榮說,速食油炸食品業者,每個門市對同一食品應設兩道生產線,同一槽用油連續高溫油炸六小時後,就應停用冷卻換油,改由第二道生產線油炸食品,但昨天他看了各家門市,「沒有一家這麼做」,每家都是持續高溫一直使用。主任消保官楊舜惠說,經濟部商業司在今年元月曾修正「連鎖體系優良服務作業規範(GSP)通專則」,明訂「油炸器具每日結束後,應將油汲出,再使用符合中國國家標準之食品級潔劑徹底清潔洗淨。」昨天稽查,似無業者遵守,但商業司的規定並無罰則,徒呼負負。
楊舜惠也引述台北醫學大學保健營養學系教授劉珍芳的研究報告說,「經過連續高溫(一九○~二○○度C)油炸六小時,油脂品質開始劣化,且隨高溫油炸時間增加,油脂會發生水解、氧化、異構化、熱分解與聚合作用,顏色會變深、黏稠度變大、發煙點降低、泡沫多、吸油力增力等。」這些現象,與稽查情形頗類似,令人憂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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