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4日 星期六

強收看護費/自己顧 也得月繳2.4萬

呼吸照護病房該不該收看護費引發爭議

醫院表示因成本很高,都是苦撐經營

八十二歲陳姓婦人三月住進署立南投醫院呼吸照護病房,醫院每天收看護費八百元,家屬無力支付自行照顧病人,醫院卻照收費不誤,家屬痛批,「是搶錢嗎?我們自己照顧病人,為何還要付看護費?」陳阿嬤的家人說,就是沒錢請不起看護,才由家人自行照顧,

醫院憑什麼向家屬強收每月兩萬四千元看護費?
同樣情形也出現在南投市南基醫院,陳姓老翁住進呼吸照護病房,家人湊不出每月兩萬多元費用,女兒到病房為母親擦澡、拍背、翻身,醫院仍要求每月繳看護費,家屬氣得到縣府投訴。
醫界人士指出,近二年來,各醫院紛成立呼吸照護病房,因健保給付從嚴審查,給付的點數很低,


醫院才巧立各種名目收費,「看護費」是其中之一;且醫院間似乎也取得默契,居於劣勢的家屬只能任醫院予取予求。南投醫院院長陳能瑾解釋,重症病患離開加護病房後,須插管、抽痰或掛呼吸器等輔助醫療,一天收費八百元,安排專業看護員照顧,對病患較有保障。

院方:帳單弄錯了
陳能瑾否認有家屬自行照顧病人醫院仍收看護費的情形,表示陳姓婦人前兩個月有請看護,後來沒有再請,醫院一時疏忽開出收費單。南基醫院也說是誤會,醫院對自行看護的病患,都不收取看護費;陳姓老翁費用是部分負擔的醫藥費。


本報記者數度走訪兩家醫院呼吸照護病房,發現南投醫院有四十四名病人,醫院只雇用少數看護照護,平均一名看護要照護十名病患,卻向家屬收取每人每天八百元「一對一」看護費。南基醫院平均一名看護要照顧八名病患。


縣衛生局長廖龍仁表示,呼吸照護病房每月收二萬四千元看護費,「在南投很普遍」,但須家屬主動要求;原則每小時六十至八十元,「是特別護士一對一服務」,許多醫院一名看護同時照顧八至十名病人,會調查要求改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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